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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应收账款质押,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据此,应收账款质押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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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银行账户所表彰的财产权利为标的向债权人出质以担保其债权实现的担保方式,债权人依此担保方式所取得的担保物权即为账户质权。 银行账户是一个会计概念,其本身不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不能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具有价值的是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因此银行账户质押的实质是以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作为质押。 但由于账产资金是流动的,不具有特定性,而我国法律尚未明确承认浮动担保制度,同时银行对账户资金的监管力度比较有限,不能进行支配,所以也不符合担保标的物特定性的要求。 因此,从质押物的角度来讲,银行账户质押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一种质押方式。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2、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内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 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登记内容 (一)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号码; (三)抵押登记的日期。 一、抵押登记 (一)办理地点:办理抵押登记的使(领)馆、外籍号牌和进口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 (三)收费不收费。 (四)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副本原件。 (五)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无效的; 2、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质押车流程以上就是了
银行账户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银行账户所表彰的财产权利为标的向债权人出质以担保其债权实现的担保方式,债权人依此担保方式所取得的担保物权即为账户质权。 银行账户是一个会计概念,其本身不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不能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具有价值的是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因此银行账户质押的实质是以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作为质押。 但由于账产资金是流动的,不具有特定性,而我国法律尚未明确承认浮动担保制度,同时银行对账户资金的监管力度比较有限,不能进行支配,所以也不符合担保标的物特定性的要求。 因此,从质押物的角度来讲,银行账户质押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一种质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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