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于婚姻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负担等问题达成的合意,只要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不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写明双方自愿离婚,抚养权归谁抚养费多少,财产怎么分割,各自解决住房就好
男方:某某,男,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女方:某某,女,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男方与女方于_年_月认识,于_年_月_日在_登记结婚,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 因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_)。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因男女双方并无共同财产,所以对此部分不予约定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1]内容至少应包括:(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3)财产处理;(4)债务处理。你们如果没有财产可以写明没有财产分割,但这一条不能不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26人已浏览
5,456人已浏览
1,382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