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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意见稿显示,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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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积分入户申请材料—申请积分入户的五项材料: 1、《成都市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材料。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时,申请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申请积分资格,且两年内其积分申请不予受理;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成都积分入户申请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也就是说,每年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进行居住证积分和积分入户申请。为了更快地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预约申请时间。
积分落户成都的时间限制是每年的6月1日至7月31日。也就是说,每年只有两个月的时间申请居住证积分和积分入户。为了更快地申请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提前预约申请时间。积分结算是成都最新的结算方式。《成都市居住证管理条例》第七条 (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居住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号码、本人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详址、暂住事由、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婚育证明及携带未成年人员情况等内容。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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