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关于医生误诊的赔偿标准有哪些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对由于医院误诊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给患者带来的人身损害,计算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证明书,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束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支付。2、错误劳动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错误劳动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负责人护理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期残疾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的70岁以上,不超过5年。6、残疾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由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7、葬礼费用:按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葬礼费用补助标准计算。8、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人失去劳动力前实际抚养而没有劳动力的人为限制,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不满16岁的人,抚养到16岁。满16岁但没有劳动力的,养育2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的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9、交通费:根据患者实际需要的交通费计算,根据证明书支付。10.住宿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按证书支付。11、精神损害赔偿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13人已浏览
585人已浏览
2,317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