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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时限,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0天之内,个人申报时限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第二是费用支付渠道,如果是职工个人申报并认定为,那么在申报前...
根据《》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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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伤残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为: 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业不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伤者必须凭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工伤鉴定。因此,有关部门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在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一式两份,自己手中留一份。这样在出现以外纠纷时,才可以有所依据,通过正当途径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
1、递交申请书。劳动者等到工伤伤情稳定之后,如果发现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情况,可以由工伤劳动者或者其用人单位,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递交申请书。 2、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材料完整的,鉴定委员会会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结论。如果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4、专家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5、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作出后,将在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是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并且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才可以申请,时限也是有规定的: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治愈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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