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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
户口本承办人没盖章能领结婚证。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承办人盖章的,只要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并没有对户口本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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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的时候户口本不会在上面要盖章。领取结婚证后民政局不在你们的户口本上盖章的,你要是更改婚姻状况那就要拿着户口本、结婚证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法律意见】一般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在户口本盖个已婚章,至于具体婚姻状况,以婚姻登记机关记录为准,户口本上的信息只能参考。【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全文2018版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1、户口本上没有承办人盖章的,只要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3条的规定,只要求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并未对户口簿上应加盖哪些印章作出规定。同时,第23条第3款还规定:”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据此,只要常住户口簿是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用来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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