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
是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2、未成年人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对于前一种情况,如果变更抚养归属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则应准许双方的协议。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予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判。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有新情况、新理由、新的证据,且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 3、其他条件。
离婚子女的监护权可以改变判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有抚养能力的可以改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