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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构成事实婚姻,未经法定离婚程序单方声明解除婚姻关系是无效的。因此...
构成重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构成事实婚姻,未经法定离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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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可以构成重婚罪。《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明确指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不是事实婚姻。 当今社会,青年男女没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就在一起居住的情况很多,对于这种情况,很多人有模糊概念,认为在一起生活的时间长了,对外也是以夫妻名义,即使不登记,也是婚姻关系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目前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婚姻登记制度,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缔结的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结婚的条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当事人必须具备结婚合意,达到法定婚龄和一夫一妻制的条件要求,同时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禁止结婚的疾病。结婚的实质要件具备以后,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婚姻才能成立,婚姻关系才产生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 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从1994年起,一律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1、离婚再结婚的需要携带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离婚证明可以是离婚证,也可以是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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