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流域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水行政许可的具体情况和便民的需要,委托其所属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受理水行政许可申请,并予以公告。...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评估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但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水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到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办公场所提出水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水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代为提出水行政许可申请、递交有关材料、收受法律文书、接受询问等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三)代理起止日期。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收到水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一)申请事项是否依法需要取得水行政许可;(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三)申请人是否具有依法不得提出水申请的情形;(四)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水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水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未获准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水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水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水行政许可证件、证书等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水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88人已浏览
3,172人已浏览
925人已浏览
2,0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