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对于你朋友的这种情况最多为14天(公安机关拘留后三日内向检察机关请求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日,检察机关7日内作出具体决定),而且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尽快作出具体的强制措施的决定。对于你朋友的拘留期限显然已经超期。可以让他聘请律师向公安机关要求变更强制措施。
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3〕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5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22日起施行。
见:《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324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