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2、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的区别在于: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法典,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 1、执行遗嘱的权利和义务; 二、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3、继承人有权接受和放弃继承; 4、继承人有权取得遗产; 5、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遗产; 6、继承人有权利和义务管理遗产。
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下列人员可以成为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履行主要赡养义务。 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1、接受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二是保管遗产的权利; 3、参与遗产分割的权利; 4、管理遗产的义务; 5、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款和第二款,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77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