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孩子没有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的设定依照法律规定的监护顺序行使,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
当事人没有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如何指定诉讼代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七至六十八条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孩子没有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的设定依照法律规定的监护顺序行使,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孩子被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抢走,不算刑事案件,属于民事纠纷。 作为孩子直接监护人的一方,可以在第一时间报警处理。或者到法院起诉对方维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不尽不抚养子女义务的,那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若不直接抚养孩子,则应当支付抚养费,若不支付抚养费此时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8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