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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认真查核,应收账款确系无法收回。(要出具证明); ( 2)将上述清算净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既然没有坏账不做报损,应收账款就对损...
应收账款: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例如企业购买原材料,材料、发票均收到,但货款未付,这时就需要确认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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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未结束时,企业仍存在,对其经营行为负责。破产清算过程中,应收账款应按破产财产处理。破产财产由破产管理人员管理和处理。我国法律称破产管理人为清算组。《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法院应宣布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的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评价、处理和分配。按照这个规定,行使破产财产管理处分权的主体不是破产者,也不是破产债权人,而是清算组;清算组与破产债权人和破产者独立,只对法院负责;清算组行使管理处分权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整个破产债权人的利益。破产管理人员行使破产财产的管理处置权,是为了保证破产清算的公正性。
公司注销后,凭证可以移交给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财产所有人或者有关档案馆。不得擅自销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会计字(1998)32号)规定,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财产所有人管理或者移交有关档案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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