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申请范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支...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准备好相关证明资料(例如:租房合同、身份证明等)后前往可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进行办理即可,网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以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证明。下面,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一)部分提取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的销户 1.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2.由单位在当月汇缴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相关栏目,先将帐户封存后即可办理销户提取。 二、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2、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以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证明。下面,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一)部分提取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的销户 1.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2.由单位在当月汇缴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相关栏目,先将帐户封存后即可办理销户提取。 二、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2、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一、程序1.财政拨款单位: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2.非财政拨款单位: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二、提取所需材料a、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b、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c、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d、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e、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f、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g、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三、公积金的支取使用: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5、出国、出境定居的;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