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2023-06-11
内地居民以港、澳居民或者大陆居民以台湾居民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离婚、抚养、赡养等)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及财产纠纷的诉讼,财产法律关系的发生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如果以港、澳、台地区一方当事人为被告,其在祖国大陆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财产共有人部分居住在大陆,部分居住在台湾地区,在大陆的共有人为保护所有共有人的权益,向人民法院提出返还共有物、排除对共有物妨害的诉讼的,虽无其他共有人的诉讼委托,人民法院亦应当受理。台湾地区居民对其在大陆的财产委托有代管人的,代管人在代管期间和代管权限范围内为维护被代管人的利益,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返还代管财产、排除对代管财产妨碍、以及有关代管财产的租赁纠纷等诉讼;居住在大陆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去台人员失踪或死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