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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处理流程给你参考.1.工伤原则由单位申报,如需查询单位有无申报工伤,带工伤者身份证和单位工作牌到社保局工伤窗口申请查询;特别注意,工伤申报只有一年期限,从工伤发生之日起算。2.单位如果不申报,到单位所在区镇劳动保障所举报,由劳动保障所协调处理,出具协调处理书;协调不成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然后等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没有劳动合同,先到所在区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举报申请确认实质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会出面先调解,出具调解证明,调解不成的,凭调解证明向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书后再自行申报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报销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3、已经过工伤认定。工伤报销所需资料:1、工伤职工身份证;2、工伤治疗原始病历;3、工伤认定结论;4、其它资料。具体报销资料依据本地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报销流程:方式一: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方式二: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报销比例:符合工伤保险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报销比例100%。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赔偿。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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