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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
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被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予他人、变更用途等,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一旦被保险车辆发生转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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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债权有效,但他不是购车人,而是抵押担保债权的受让人。担保公司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借款合同清偿期届至时,债务人应向债权受让人清偿。如债务人无力清偿,也不能另行达成还款协议,债权受让人不能办理车辆过户,也不能直接取得车的所有权,只能就拍卖车辆所得的价款受偿。 无论是抵押还是质押,债权人与债务人在设立担保物权时订立的届期不能清偿,则由债权人直接取得抵押物、质押物所有权的流押、流质条款都是无效条款。要取得车辆的所有权,需等到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与债务人就抵押物、质押物抵充清偿债务另行达成协议,如果找不到债务人,按法律应拍卖抵押物、质押物受偿。
债权转让的具体内容是指在不改变债权内容的前提下,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以特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如以某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为基础订立的演出合同而产生的合同权利;;从权利不得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转让,通常认为,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处的债权是法定债权,不是意定债权. 2.依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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