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减刑权应由监狱行使。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1、中级人民法院。 2、减刑权应由监狱行使,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3、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中级人民法院。 2、减刑权应由监狱行使,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3、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4、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1、减刑一般是由监狱部门决定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罪名的确定,要根据证据细节确定的犯罪构成事实。因为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及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这需要一定的刑事法律素养和辩护语言技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590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2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