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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为。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各地的标准不一,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
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应支付9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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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可以依法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工伤认定及赔偿程序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 二、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伤赔偿: (1)保留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伤残级别《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关于腰椎横突骨折的描述只有9级第12项: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具体级别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确认。
该标准在《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关于江苏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5年6月1日施行)第27条中有明确的规定(约为5万元左右,上下浮动不超过20%)具体如下: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5年6月1日施行): 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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