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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责赔偿标准是: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也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
如果我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我可以找保险公司垫付。交通事故全责是指交通事故是由一方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另一方对事故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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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责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有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不等同于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活动中,机动车危险性大,而行人和非机动车相比而言处于“弱者”地位,因此在同等条件下,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该承担更重的注意义务和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对于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很明确,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第(四)规定:“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你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那么当然就要赔偿对方的合理的真实的损失项目,但是,不是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的项目当然就不应该由你来赔偿。伤员受伤之后首次住院诊断为小腿软组织挫伤,这个很大可能就是你的车辆造成的了,前期的医疗费您就责无旁贷吧。但是第二次的情况就很大可能不是你造成的了。首先要去医院看望一下伤员,询问医生病号的情况、诊断,以便确定是否本次交通事故造成。或者通过看伤员前次病历,是否在诊断中有头部受伤的诊断,对比第二次住院情况,结合分析。才能排除第二次住院是否因交通事故引起。也有过这样的案例,伤员趁机花去大笔费用治疗以前就患的疾病,然后叫司机出钱的情况。对此,建议您找学医的人帮忙处理一下。对于这样轻伤的事故。你要赔偿的项目:误工费:假如他没有达到60岁,又有单位,又被扣除工资的情况下,让其提供单位证明、工资条等即可。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住院伙食费标准医疗费:根据住院费用清单,以及住院到底是治疗什么,有没有不相关的治疗及用药,比如说他偷偷跑去镶牙之类的。这种费用要剔除。基本就这些了。如果他提出其他方面的要求,就让他提供相应的证明吧。建议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吧。至于保险公司赔偿什么的问题。上面那些项目都是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的。但是具体的情况,强烈建议跟保险公司沟通,因为他们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索赔材料。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你才索赔的顺利。
首先,交通事故发生后,您作为受害方,可以要求其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全额赔付。其次,即交强险只要对方有责任就要全额赔付,不按照二八责任划分。再次,交强险不够的情况下,才按照责任进行您损失的承担。最后,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构成伤残就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当然还有一些交通费也可以主张。另外,您主张权利最好将对方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这样好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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