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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价格服〔2015〕203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十...
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按件收费。(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1、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1)调查阶段1200-8000元/件。(2)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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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山西省定价目录(2015版)》等有关规定,现就完善我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其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律师服务收费实行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如下。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区间范围和比例幅度内协商确定。 (一)计时收费 1、适用范围:适用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2、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1、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2、收费标准: (1)刑事诉讼案件: ①侦查阶段:2000—20000元; ②审查起诉阶段:2000—20000元; ③审判阶段:3500—35000元; 为刑事自诉案件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的,按照以上标准收费。 (2)民事、行政诉讼案件:2000—20000元。 (三)按照标的额比例收费 1、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法律事务。 2、收费标准: 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费。 争议标的额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 6% 10万元(不含本数)—50万元(含本数)部分 5% 50万元(不含本数)—100万元(含本数)部分 4% 100万元(不含本数)—500万元(含本数)部分 3% 500万元(不含本数)—1000万元(含本数)部分 2% 1000万元(不含本数)—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 1.5% 50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上部分 1% 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费。 四、以上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阶段)的收费标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执行等审级(阶段);刑事诉讼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分为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申诉等审级(阶段)。办理两个以上审级(阶段)的,从第二个审级(阶段)开始的每一个审级(阶段),可以按照第一个审级(阶段)标准减半收费。 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收取办理刑事案件费用外,其民事部分可以按照办理民事案件一审标准减半收费。 六、按照规定可以采取风险代理收费的,风险代理收费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七、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收费可以高于规定的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五倍。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是指: (一)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 (二)符合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诉讼案件; (三)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四)新类型案件; (五)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港澳台或涉外案件; (六)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但由委托人支付专业人士费用的除外; (七)案情涉及三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八)异地办理或者工作量明显较大的案件; (九)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八、实行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及贫困县律师事务所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下调30%幅度内收费。 九、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除包括前款规定内容外,还应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十、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十一、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十二、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十三、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十四、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减免范围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十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价服字[2006]325号)、《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服字[2013]388)、《关于缩小律师服务收费政府定价范围的通知》(晋价服字[2015]185号)同时废止。
江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格标准(暂行)。1、处理刑事案件。(一)律师处理刑事案件,分诉讼阶段收费。1、侦查阶段800--5000元/件。2、起诉阶段800--5000元/件。3、一审阶段1600--15000元/件。4、未经一审二审的案件1000-10000元/件。5、一审二审案件1000-5000元/件。(二)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公诉案件受害人的代理人参与诉讼时,参照处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收费。(3)处理案件特别复杂,影响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可在本条第一(一)项规定标准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本条第一)项规定的5倍。二、代理民事、经济、行政事件。(一)律师代理民事、经济、行政事件调停、仲裁、诉讼,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6000元/件财产关系不仅要征收1000-6000元/件,还要按以下比例分阶段累计费用:争议目标的费用标准。5万元以下免除。从50,001到100,000元的1、5%-5%。从100,000元到1,000,000元的1、2%-4%。1,000,001元至5,000,000元1%--3%。从5,000元到10,000元的0.5%-2%。10,000元至50,000元至1、5%。50,000,001元以上部分为0.1-1%。(2)案件疑难复杂或影响严重的案件,可在本条第一(一)项标准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00--5000元/件,或计时收费。4、解答法律咨询:10-100元/件,或按时收费。5、制作法律办公文件,每件150元-1500元。6、时薪政府指导价格标准:时薪为50-1000元/小时。7、担任法律顾问.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8、本标准未作详细规定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9、其他事项。1、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执行胜诉收费等其他形式的协议收费。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就胜诉收费进行协商,收费标准可以在目标金额的10-30%范围内(不包括本通知附件1第8条列的费用)与委托人协商收费。收取这笔费用后,其他任何费用都不能收取。2、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按此标准降低30%的费用。关于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实际上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不同地方适用不同的收费标准,如果某些地方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过高引起消费者的不满,当地政府会根据国家相关价格法制定相应的指导价格。
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律师服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州.辛集分会:《河北省律师服务费指导意见》于2016年1月24日经省律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实施。河北律师协会2016年1月26日。河北省律师服务费指导意见。冀律协20167号。为了引导律师事务所合理收费,促进我省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政府指导价的范围。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以下律师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代理人;2、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费、赡养费、抚恤金、救济金、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人、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代理人;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费,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二、实施市场调节价格的范围、原则和方法。除上述规定外,其他律师服务费的市场调节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应当考虑服务成本、信用水平、法律事务难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并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用计件收费,按照标的金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与客户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价格。采用计件收费和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的,可以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阶段开始酌情降低收费。3、按件收费指导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包括附带民事诉讼仅代表民事部分的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笔收费金额可在3000元至30000元之间商定,具体价格可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四.按标的金额收费指导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包括附带民事诉讼仅代理民事部分的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各诉讼阶段的收费金额可按下列标的金额比例累计计算:标的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8%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标的金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6%收取;标的金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部分按4%收取;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收取。5、重大、困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和收费指导标准。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以认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案件:1、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案件;2、集团诉讼案件;3、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4、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知识人员办理的案件;5、涉外案件(包括港澳台);6、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认可的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大、困难、复杂民事诉讼,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在上述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以内收费。6、行政诉讼、仲裁和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指导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行政诉讼案件,仲裁案件和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标准参照民事诉讼案件协商确定。七.计时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可以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可以在每工作小时500元至3000元之间商定,具体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八、风险代理收费指导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金额在标的金额的10%至30%之间商定,具体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九、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企业法律咨询服务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注册资本金额、企业规模、年营业额、法律事务金额和难易程度确定法律咨询费金额,年法律咨询费金额可以在6万元至60万元之间商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经营性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可以参照企业法律顾问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在本指导意见中,律师服务费不包括行政、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翻译、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也不包括律师提供服务费的差旅费。本指导意见由河北省律师协会解释,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河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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