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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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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1年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2018年6月,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月5000元。
2020年我们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缴纳社保后,工资小于或等于5000元,不再需要缴纳税款。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纳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快速扣除; 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四金)-5000; 实际工资=应付工资-四金-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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