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
一般3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结伙、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看具体情况定。批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
1、不是必须逮捕。交通肇事一案判决不服的,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后,是否逮捕,由中级人民法院决定。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根据各个阶段的不同,逮捕的批准、决定机关不同。也就是说,案件在哪个阶段,由哪个阶段的司法机关决定是否需要逮捕。 3、案件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后,如果中级法院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可以决定逮捕,并将逮捕决定书交由公安局,由公安局执行逮捕。
法院,主要职责则是审判工作。对于侦查阶段的法律问题,不承担主要职责、不主动介入。“批捕”处于案件侦查阶段,所以,是否适合逮捕、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是否构成了犯罪,检察院具有决定权。这一点符合法律程序的客观规律。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什么1、公安机关已将掌握了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2、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强,继续留在社会上,很有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3、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拘留所内度日。检察院批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综上所述,检察院划归法院的其实可能性很小,毕竟,批捕这项工作是属于一个案件的侦查时段,因此检察院具有一定的决定权,来决定要不要实施批捕,来判断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拥有已经达到了犯罪的条件,而法院的工作主要是审判犯罪嫌疑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0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