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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宝宝的出生证明是在婴儿出生的医院办理的,婴儿出院前可以在医院办理。新生儿父母需要准备身份证,并携带婴儿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医...
1、父母持双方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在新妈妈生产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由产房医生填写,需要发证人监督,然后宝宝父母确认后签字领取。父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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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出生证明书在儿童出生医院处理,在哪家医院出生的在哪里处理。夫妻双方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在生育医院收到出生医学证明书自填表,出生医学证明书自填表由产房医生认真填写。收据人认真详细检查出生医学证明书自填表,确认无误签字后可以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书。
现在生育第一、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实行审批,也就是不用再办理“准生证”,只需在(夫妻双方一方户籍地)当地计生办登记一下就可以了。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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