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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
对无效婚姻一般情况下是不存在行政处罚的。但是如果是属于重婚现象,构成重婚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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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侵犯了行政管理秩序。 3、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 一、违法事实确凿。是指当事人确有违法事实,换句话说,就是能够证明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的证据确实清楚、充分。违法事实没有查清的,不能给予行政处罚。 二、有法定依据。是指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三、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是:罚款和警告。并且,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处罚还必须符合本法规定的幅度,即:对公民处以的罚款数额必须在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的罚款数额必须在一干元以下。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公民作出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是处罚程度较轻的一类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包括: (1)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 2、行政处罚无效是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具有明显瑕疵或具备法定无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
1.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6)被申请人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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