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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营业部丧失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或因违法违规经营形成的重大风险已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中国证监会可吊销其《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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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服务部是指证券在证券营业部主要营业场所外设立的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的营业网点。证券服务部应与其所归属的证券营业部在同一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内。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在批准证券营业部、证券服务部、技术服务站点开业的同时,向其颁发《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证券公司因证券营业部、证券服务部、技术服务站点迁址、互换、受让或其他因素变更证券营业部营业地址、主要负责人,经批准后,应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证券公司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审核意见持有异议的,可在审核意见下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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