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司法实践中,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支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由于物价调整,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
夫妻之间离婚,最新出台的增加抚养费条文是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婚姻存续期间,未成年子女患病,夫妻其中一方离家出走以逃避抚养义务,这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会依法判决其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子女支付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据此,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可分为以下两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比如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王,女,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址同上。被告(系原告生父):李,男,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小区单元号。诉讼请求:责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2000元。事实与理由:原告系被告亲生女儿。年月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市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也仅足够维持。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800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市人民法院具状人:代理人:年月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986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3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