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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书面递交形式是行政复议的一种。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有两种方...
如果处理你的行政机关(你认为对你不公正的那个行政机关)是某个政府,你就向他的上一级政府递交;如果处理你的是某个局(政府部门),你可以选择: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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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而采取的一种救济方式。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民政申请行政复议,特殊情况例外。 行政复议的,写好行政复议申请书,收集好行政机关违法的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复议机关提交即可。
不妨说说是对哪个部门的行政裁决不服,这样便于大家帮忙。正常若是对政府组成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可以到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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