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借贷关系证明 首先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可以出具借条、借款合同等,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
民间借贷如果向法院起诉的,主要应该提供存在借贷事实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是借条、证人证词、款项交付证据等。 另外在起诉时,除提供诉状和证据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民间借贷当中最怕发生的就借钱不还的情况,此时有借条的话还好办。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借条的话,那么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了。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相关证据。 2、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债务已经清偿的证据,如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现实中,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原告提起诉讼往往仅依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或者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作为证明借贷关系已经发生的证据,如果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或者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在此情况下,就存在着证明责任的承担问题,而不能仅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简单地认定借贷关系已经发生以及已经发生的借贷关系的内容。 之所以能出现上述情况,都是不注意保留证据造成的。凡是打借条的,在还钱时一定要把借条收回,或让对方出收条。出借方不仅要保留借条,还要注意在交付借款时,让对方出具收条,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把借款打入借款人账户。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