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看守所、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监所提前与居住地区县司法局联系并通知保证人到场后,将其押送至居住地司法所进行交接。因病情严重正在住院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5条的规定,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况,决定暂不监禁或者监禁后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的刑罚执行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了监外执行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哺乳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有前款第二项规定,可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存在社会危险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犯罪分子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全文共34条,详细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范围、申请方式和程序。如第二条 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一)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经监狱审查同意后,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经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交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职务犯罪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案报送备案审查。第十条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罪犯无亲属或者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担保人。
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9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