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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范本申诉人:xxx,性别,住所地:,电话:被申诉人: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地址:xxx省xxx市xxx中路xxx号电话:x...
1、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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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书的结构: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标题;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请求;事实和理由;提交单位;申请人签名、日期。(二)劳动仲裁申请书各部分写法: 1、标题所有的劳动仲裁申请书都可以直接的以《劳动仲裁申请书》作为标题。 2、申请人信息必要的信息:申请人姓名、号码、联系地址。其他信息: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等。 3、被申请人信息必要的信息: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其他信息:被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等。 4、仲裁请求 (1)仲裁请求必须一项一项的列清楚,最后计算出请求的总额。 (2)每一项仲裁请求包括:a请求的是什么内容,如是什么时候的、是什么时候的工资、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是补偿金;b请求的数额,要写清楚到底请求多少钱。 (3)若是恢复劳动关系的则写清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5、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里应当写的内容包括:(1)双方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什么时候入职、是否签订、任什么职位、工资是多少、双方有争议的事实是什么。(2)对于仲裁请求里面的每个请求都应当详细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第三十五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1、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2、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比如,支付、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等。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约定工资。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县(市)仲裁委员会”等。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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