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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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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劳动合同内容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结构来拟订: ⑴、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 ⑵、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⑶、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⑷、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 ⑸、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 ⑹、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⑺、违约责任; ⑻、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⑼、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二、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这些内容包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2、工人的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工人应遵守的纪律; 六、终止劳动合同条件; 7、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这个问题是我们大多数人所关注的。以下就是我对这个的回答。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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