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婚前建房离婚处理的方式 1、婚前自建住房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内双方共同对该房产进行修缮、装修、原...
1、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婚前一方出资(包括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名下: 此种情形下,房产的所有权比较清晰,不论全款购买,还是贷款购买,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贷款购买的房产,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所有人需要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2、婚前一方出资(或双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此种情形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常见的情形,一方婚前全款购买房产,婚前或婚后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加上对方名字,该行为视为赠与行为,婚前财产转换成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在银行贷款结清前,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一般不同意抵押加名,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协议实现目的。 3、婚前一方出资,登记在对方名下: 此种情形下,房产的所有权比较模糊,需要具体考虑登记在对方名下的原因。 (1)如果是一方没有购房资格,或因非首套房,无法享受贷款优惠,借对方名买房,双方签署了完备的代持协议,该房产属于被代持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是一方买房作为彩礼,因彩礼的性质是附条件的赠与,一旦双方结婚,所附条件成就,房子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以结婚为目的,在没有证据证明出资方明确表示归登记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对该房屋一般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婚前未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 此种情形下,房产的所有权比较模糊,需要具体考虑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原因,没有统一结论。 5、婚前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 此种情形下,房产所有权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时,婚前同居具有特殊的法律意义。同居之后,双方登记结婚,双方的婚姻关系追溯到同居之日起算。通俗地讲,双方从同居之日起就是合法的夫妻。以上只是便于理解,更准确地说,双方的婚姻关系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婚前付首付的房子,离婚了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婚前个人交首付,由于住房属于婚前购买,如果又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后房屋产权归登记人所有。 由于婚后共同财产还贷,所以法律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包括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另一方可以得到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没有还清的贷款属于住房所有人个人债务。
一、婚前建房离婚处理的方式 1、婚前自建住房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内双方共同对该房产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基于该行为所导致的房屋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房屋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进行扩建的,扩建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8年双方一起对一方的婚前房产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房屋所有权未发生变更的,该房屋仍归一方所有。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进行扩建的,扩建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置。 3、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A、一方的婚前财产。 B、一方因人身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C、遗嘱、赠与合同之中确定可以认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 D、一方专用的个人生活物品。 E、其它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 4、民法典所称的“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出资按揭,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在婚前取得以个人名义登记的房屋产权证,离婚时该房屋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