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司法局如何看管缓刑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人员个人生活、工作及所处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实地检查、通讯...
司法局如何看待缓刑人员《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司法机关应当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个人生活、工作和社区的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通讯、信息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携带材料,复印件先向司法局报道,备案。然后去司法所报道并备案。以后按时报道就可以了,直到缓刑结束。缓期执行后的注意事项:一、如果没有其他犯罪,事务所不会再叫你了。二、缓刑考试期间应注意:1。按时向司法所报告,向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矫正手续。2。矫正后,按规定进行周报,司法所一般固定时间,用固定电话报告。汇报内容:你在哪里,在做什么。3。按规定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是参加清洁。如果你参加,有什么问题,那就是司法所的事,没有参加,有什么问题,那就是你的事。4。按规定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一样,每月有一次。5。如果有定位手机,定位手机必须接通电源,随身携带。6。千万不要离开你所在的市和县。如果真的要出去的话,必须办理休假手续。司法所只能批准7天,7天以上到市,县司法局批准。7。千万不要犯罪。否则,取消缓期执行,监禁。8。警示三次,不报告,不参加社区服务,集中教育,不服从管理,擅自外出,定位手机不携带等,可以发出警告,累计三次,三次后可以监禁,千万要小心。
缓刑人员移交异地去司法局相关科室办理,一般是法制科。《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担保人不是必须指定的村支部人员;也可以是你的近亲属。 不提供担保,不利于司法所对你进行监管,司法所警力有限,不可能整日看着你。所以,要担保人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你不按司法所要求去做,司法所没法执行你“监外执行”的刑罚,只有回复给原判法院或者监狱4个字“建议收监”,你将被送回监狱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7人已浏览
1,048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1,0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