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首先看开发商是否有五证。五证是指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很多...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是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范本,主要内容均有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如自己所要约定的内容在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检查对方身份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必须明确商社的真正所有权人是谁,这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没有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合同的卖方必须是该大楼的开发者。如果开发人员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营资格,具有开发人员发行的授权委托书,具有签约资格。二、审核有效证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必须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购房者必须审核的最重要文件。如果上述文件不足,该商社就没有销售条件。三.确保买卖安全,除了具备上述五证外,法律规定被检查、抵押、销售、未经原买方同意的商品不能销售。否则,买方将面临巨大的风险,直到财产家空了。因此,在购买住宅之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检查购买的商品是否被检查。抵押或销售,确保交易安全。4、约定预付款规则的现在商社买卖的一般做法是购买者购买时签订预约书支付预付款,签订购买合同。因为购房者事先没有看到合同,所以在合同和合同之间陷入困境,不知道是否应该签字。因此,建议购房者采取以下方法:1、审查购房合同,确认无问题后交付预付款2、不在预约书上签字,直接签订购房合同时支付预付款3、在预约书上明确记载,如果双方无法就商社的买卖合同进行协商,卖方必须向买方退还预付款。五.完善合同条款现在的购房合同是国土房管局打印的标准合同,相当一部分内容已经用铅字打印出来,另一部分留有空白,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建议购房人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审查合同的每一条款,并做好以下工作:1、对标准合同印制好的内容,一般不作很大修改,但并非不能修改,只要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就有权修改。2、对于标准合同印刷的选择性条款,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约定。3、对于空白部分,卖方不能事先填写内容,要求买方全面接受。因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正确的做法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的协商一致。4、对于双方无法协商的条款,必须做好记录,双方签字确认。这是双方无法协商的书面证明书,如果不能买卖,购买者可以根据此索取预付款和支付房费。6、明确大楼交付标准目前标准购房合同中的大楼交付标准有3种:1、该商社经验合格2、该商社通过综合检查3、该商社分期综合检查合格。购房人选择第2、3项交楼标准是比较理想的,但由于这两项交楼标准要求比较高,尤其是第2项交楼标准要求最高。现在大部分大楼在交付大楼时很难达到这个标准,同时选择这个标准的大楼的时间比较长,相当多的购房者和开发者不想选择第二个大楼的标准。选择第一项大楼的标准意义不明确。因为检查合格有竣工检查合格、计划检查合格、消防检查合格等很多争论。7、慎重签订补充协议的现在,开发者通常事先制定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让购房者签字。这些补充协议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者非常苛刻。因此,购房者必须小心谨慎,不能轻易签署补充协议。理想的做法应当是与对方就补充协议协商一致以完善补充协议,或者干脆不签补充协议。八.另外,在签订物业管理协议的现行标准购房合同的同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内容协商一致。9、在拒绝支付不合理费用的现在的商社买卖中,购买者必须缴纳权利税、印花税等,购买者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公证费、律师费等不是购买者必须支付的费用,开发者强制征收的话,乱花费,购买者有权拒绝。10.关闭好的大楼1、看三书一证一表的大楼时,开发人员必须向购买者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认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检验合格证竣工检验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楼。2、大楼检查大楼的购买者根据购买合同约定的大楼标准在现场检查大楼,发现问题和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在大楼检查记录表的大楼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1、主动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没有或不明确,买方付款就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很容易发生纠纷。 2、敦促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在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可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3、敦促买方接受标的物。一般来说,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买方会按约定接合同的约定及时接受标的物这会给卖方造成不利。卖方若遇买方无故拒不接受标的物或由于买方的原因无法交付的情况,为终结买卖关系也可将标的物交公证机关或有关单位提存。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5、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6、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7、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