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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
未成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未成年人年龄已满14周岁的,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进行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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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死亡,如果没有认定为工伤而死亡的,只能按非因工死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的。 法律依据参考:《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是因为工伤导致的死亡,可以按照下面规定享受部分工亡待遇。 如果工伤职工已死亡未做伤残鉴定,不能享受工亡待遇。 而伤残鉴定,是根据职工当前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障碍的情况,对以后的生活工作的影响的赔偿。可是如果死亡了,这个东西无法鉴定是一则,也没有鉴定的意义了。因为不存在劳动能力和残疾一说了。所以,伤残鉴定没有意义,也不会赔付三个一次性赔偿。因为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的概念了。 而在你做伤残鉴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公司应支付给伤者全额工资。剩下就是报销前期的医疗费用了。因为九级伤残的情形,不属于重伤,也不存在家属的补助概念。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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