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当然从约定,很容易确定管辖法院,对于没有约定的依哪条法律确定管辖实践中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依...
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人员就可以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证据 1、谁负责提供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出借人如果起诉借款人,需要出借人举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2、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二)、可以追加起诉保证人 到法院起诉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保证人,要求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由保证人赔偿。但是法院会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者保证人。 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而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法院需要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这种情况,其他情况,法院可追加,也可不追加。 普法小卫士提醒大家:如果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对于出借人一方,在借款人有其他保证人在以上合同或者字据上签字时,一定要明确其保证人身份,免得到时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三)、利息的相关问题 1、双方没有约定借贷期限内的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的,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法院不支持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之外的,包括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双方约定了借贷期限内的利息,没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法院会支持;超过年利率24%但没超过36%的这部分利息,属于法院放任不管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支付了,要求出借人返还,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借款人没支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超过年利率36%的,法院不会支持。
首先,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次,如果没有约定的,因为民间借贷属借款合同的范畴,纠纷属的一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综上,民间借贷案件中,首先按照约定确定管辖,如果没有约定的,出借方可在其所在地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可能以口头和书面借款合同的形式出现。如果发生口头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借款后只会出具借条,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此时,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纠纷,除合同明确约定履行地外,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一般合同 履行地是贷款的地点,即贷款人所在地,应当由贷款人所在地和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