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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不:(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的;(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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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一)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二)所有投标均未能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方面响应文件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在十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且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上述情形的,需要审批、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后,可以不进行招标;不需要审批、核准的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进行招标。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已经担任的应当更换:(一)投标单位或者组织的负责人以及参加投标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三)编制投标文件的人员;(四)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进行公正评审的人员;(五)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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