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
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在办理组合贷款时,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与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可不为同一人,但二者必须是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是指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365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所称本市区域是指大连市所辖区(市)县。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中,子女可以以自己名义为已退休父母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且不影响子女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双方均已退休,以父母的名义购买自住房; 2、父母一方或双方退休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3、父母双方均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 4、一户只能办理一次此类公积金贷款; 5、只能一位子女申请一次单人公积金贷款。 《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 (三)项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收入稳定。借款人如单身,本人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如已婚,夫妻双方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是指: 1、贷款当前逾期; 2、贷记卡当前逾期; 3、准贷记卡存在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记录(含卡费、年费); 4、贷记卡存在近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超过6期记录(含卡费、年费); 5、单笔贷款存在近24个月内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或累计逾期超过10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 6、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 7、贷款存在担保人代还记录; 8、近24个月内贷款存在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9、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注:第四条《办法》第五条所称住房分别简称为: (一)商品房; (二)存量房; (三)房改房; (四)无房屋所有权住房; (五)自建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815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5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