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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集体土地上房屋还是城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 在农村的集体土地房屋,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是家庭所有,也就是说,但是家庭的概念一般都是以户籍...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可以享受到该待遇: 1、当事人的子女户口未迁出,并且属于当地的体制内户口(如:农业户口)的,是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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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享受拆迁待遇,首先要求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否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首先要看户籍不在村里。第二看是否长期在村里生产、生活。第三,看农村承包地是否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因此,户籍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必要条件,如上大学、服兵役、服刑等政策性原因,户籍不在村里,但仍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另外,户籍转移到小城镇的情况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丧失,撤销时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因此户籍不转移,老家的房屋不能撤销补偿,必须根据情况进行分析。
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各地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要结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离婚协议)综合考虑。 关于拆迁补偿总的原则是: 1、一般拆迁不以户口为准; 2、被拆迁房屋是否有产权证,如没有,是否有规划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批准文件而且没有过期; 3、是否还住在原拆迁房屋内,并且没有其它住房,如符合以上情况,在有些城市可以适当考虑作为被拆迁人适当安置;
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我的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补偿。但实际情况中,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补偿.如果有属于你的份额,那么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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