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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观上,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
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二、主体为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三、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四、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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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违背女性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女性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女性性格、体质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女性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女性意愿的唯一要素。2、行为人必须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女性发生性关系。3、主观上是故意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行为人利用被害人醉酒、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违背其意志发生性关系的,依法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1、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以及违背妇女意志。 3、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要想强奸罪成立,就必须要符合上述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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