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天津引进人才落户有何规定

2021-12-02
天津市进人才落户的具体政策如下:天津引进人才落户的具体政策是指《关于人才落户的公告》,公告包括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的落户条件、材料、流程以及落户注意事项。《关于人才落户有关事项的公告》为深入实施海河人才行动计划,帮助各类人才准确相关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就人才落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1。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可申请在天津落户:1、学历型人才。包括:全日制大学毕业,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限。2、合格人才。包括: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拥有国内外精算师和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3、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职院校毕业工作满一年,或者中职院校毕业工作满三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岁。4、创业型人才。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的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5、急需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认证,公布领军企业名单。二、落户地点申请人可以选择在以下地点落户:1、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2、单位集体户;3、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可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单位所在区人才集体户);4、来津无就业单位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存档后办理落户手续。经办流程(1)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或者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照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二)提交材料。如果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信息,可以根据提交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在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收到确认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关窗口提交所需材料。(3)直接受理。窗口经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实。证书一致、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填写《引进人才落户提交材料登记表》,保留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提交材料后,申请人不需要在现场等候。(4)发放函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联合审核收到的结算申请材料。审核结果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应当在系统业务进度查询中确认获得《准予迁入证明》的方式。如果选择自取,申请人将在窗口提取准迁证书;选择邮寄,邮政EMS准迁证以到付方式送达本人。(五)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申请材料办理落户申请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两部分:(1)人才类型证明材料1、 国内毕业的学历型人才: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证书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或学位证书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海外毕业: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 副高级才副高级以上职称: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精算师等9类人才: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 技能型人才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在津工作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职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证明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 创业型人才身份证、在津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证明、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占股30%上述股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 急需人才身份证、急需人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此外,符合学历、资格、技能条件,以劳务派遣方式在天津注册企业工作的人才,除提供人才类型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天津市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落户证明材料1、定居地为本人和配偶产权房:本人或配偶名义住房产权证;以配偶名义定居产权房的,还需提交结婚证(男女双方)和配偶身份证。上述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定居地为单位集体户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定居地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集体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障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地:无需提供落户地证明材料。五、注意事项(一)办理引进人才落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他人不得代办。办理落户准迁手续不收费。(津无工作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短信提示,到全市各行政许可中心落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取得《委托存档商调函》。提取个人档案后,到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地址:河东区九经路25号) 联系电话:28013679)办理备案手续。根据信息提示,申请人在系统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了获取《准予迁入证明》的方式。 自即日起,无需预约,各类人才均可在线申请,并直接到人才落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之前预约成功的申请人,仍可按原预约时间地点到现场办理落户手续。(4)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合法、有效、真实、可靠、完整。材料弄虚作假的,后果自行承担。各行政许可中心在节假日照常办理落户手续。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