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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
A《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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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也可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 2、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在刑事案件中,除了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外,很多时候被害人方还需要提出民事部分的赔偿。那么哪些主体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而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所以,根据案件中所遭受损害的客体不同,由不同的主体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用交纳诉讼费用,没有精神抚慰金,且可以和刑事一起判决,也就是说期限很短些。 依据200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单独民事诉讼可以提起精神抚慰金,但可能期限很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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