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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方式有: 1.协议变更,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可以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再次达成协议,决定变更; 2.诉讼变更,一方想要变更...
协议变更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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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之规定,只有具备以上条件才可以变更抚养权,否则变更抚养权难度很大。
如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权,且变更后对儿童生活有益,可通过变更监护权协议公证进行变更。办理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起草变更监护权协议。(二)变更子女监护权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变更。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逮捕、监禁或长期出国不能直接抚养。离婚后,一方要求改变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共同生活时,应当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和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的新情况。因此,应该作为新案件另行起诉。完成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的;(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流程如下: 一、首先协议变更,协议变更时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抚养权变更协议书等证明文件,到户籍当地所在公证处办理变更公证。 二、协商不成再到法院起诉,进行抚养权变更。 起诉具体流程是: 1、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3、立案。 4、缴纳诉讼费。 5、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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