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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
1、接受后,医疗评估办公室收到委托书后,应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提供评估所需材料;2、组成评估小组。医疗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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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包括以下几个程序:(一)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二)对医疗机构报告的医疗事故进行审核并逐级报告(三)受理当事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四)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五)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出的过程进行审核(六)应双方当事人请求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七)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做出行政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哪方缴纳的确认方式:若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若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一方予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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