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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件中对于被处置非法集资案件中的哪些人员应区分别对待?

2022-01-21
在处置非法集资案件中,应注意对以下人员的区分对待: 【中高级管理人员】对于直接实施非法集资业务的部门负责人以上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具有非法集资主观故意的财务人员,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所起的作用定罪处理。 【业务人员】对于非法集资案件中业务人员的处理,对于能能够及时退回所吸收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可以从轻处理。参与时间较短,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特别是能够积极提供资金去向,帮助晚会损失的,可以不按犯罪处理。 【行政/财务人员】对于仅是提供劳务,定期领取固定数额工资(工资不是按照集资数额比例提成且没有明显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对非法集资情况不知情,没有直接参与飞啊飞机子业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仅从事几张业务的财务人员等一般不按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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