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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该单位拖欠你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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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我们公司现在起诉A公司的话,如果对方公司没人来应诉的话,我们公司是不是可以直接胜诉?人民法院会缺席判决,谁胜诉靠事实和证据来定。不过,你们胜算很大!2)如果胜诉以后,对方没有钱可以退还货款的话,我们公司是不是可以直接把30件铺底货扣留?如果我们公司扣留了A公司的30件铺底货,而A公司如果反过来要我们付铺底货款的话,我们该怎么办?你们把货买了,货款中留下该属于你们的部分,其他你们看着办,可提存,也可等人家要时给,钱多不烫手,拿着不犯法,我怕你们守着一堆所谓的药一分钱都收不回来可怎么办。我个人觉得他们五十箱货都不值11万!
如果甲方违要有以下赔偿方式: 1、首先,双方协商协商违约部分,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二、双方协商不成的,可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 3、最后,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强制规定,合同有效。附:《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待遇等其他事项。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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