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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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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死亡或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因不负责任的延误危及患者的抢救和诊断,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4)未经亲自诊断、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出生、死亡等相关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书及相关资料;(六)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消毒剂和医疗器械;(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八)侵犯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条例》第55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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