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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要注销。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财产,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进行注销。首先是到工商部门申请注销备案,然后准备注销的资料,最后资料提交工商部门,即可注销分公司的话。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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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要注销。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财产,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注销分公司,一是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需要注销,一是总公司决定注销分公司的决定,两种注销都需要办理正式的注销手续。第一,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工商登记窗口按规定注销登记的详细信息,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并按规定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第二,准备注销登记的材料。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其所属公司作出决定,并签署并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第三,材料准备完成后,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一套完整的材料,并在提交材料合法、完整、有效的前提下,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登记。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第四,《分公司注销登记机关》经《分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分公司注销所需的程序如下:1、持有注销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书。2、准备取消分公司注册的相关资料。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注销登记资料必须由所属总公司决定签字。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3、注销分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当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4、分公司注销经工商注册机构批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批准通知书向公司注册机构分公司注销备案。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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