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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当事人身份证和姓名的话,可以登录法院的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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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在依法送达传票后,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2、
首先,帮包工头干活,属于提供劳务受害,既然包工头不愿意赔偿,那么就只有走法律途径了,其次关于赔偿金额,是跟伤残等级和户口类型有关,伤者可以自受伤之日起满三个月其鉴定中心去做一个鉴定,就能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后期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有关人民法院审判流程有哪些做以下回答,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民事诉讼案件都是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 一、审前准备的程序从第一审普通程序的一般构造来看,其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和庭审阶段。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至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庭审的正常进行,由审判本案的合议庭进行的一系列诉讼活动。审理前的准备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定程序。人民法院在受理了当事人的起诉后,尚不能立即进入开庭审理阶段,还必须经过一个庭前准备阶段。充分作好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有利于当事人之间充分交换诉讼资料,有利于审判人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掌握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收集、调查必要的证据,使开庭审理顺利进行,对及时、公正地解决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庭审理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的规定,开庭审理的程序主要由以下几个阶段构成: (一)庭审准备和宣布开庭庭审准备是开庭审理的最初阶段,是衔接审理前准备与开庭审理的一个阶段,庭审准备主要完成两项工作: (1)告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日期。人民法院在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告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当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 (2)发布开庭审理公告。人民法院对于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前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及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开庭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向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群众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然后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是指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的诉讼活动。法庭调查是庭审的重要环节,是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重要阶段。通过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举证、质证,人民法院审查、核实、认证,为查清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提供客观依据。法庭辩论,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就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证据,阐明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相互进行辩论的诉讼活动。 (三)合议庭评议和宣告判决法庭辩论终结,合议庭应当对案件及时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后,法院必须公开宣告判决。判决的宣告有当庭公开宣判和择日定期宣判两种形式。 三、审理的期限按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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